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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的意见

2022-08-09 17:49:00 卓晴

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的意见
(2022年4月研究生院院务会讨论通过)


  为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完善更加符合我校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和定位的培养方案以及与之匹配的课程体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清华大学关于在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清委发〔20219号),现就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 重要意义。课程学习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备环节,在研究生成长成才中具有全面、综合和基础性作用。重视课程学习,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是当前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

  2. 建设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工作主线,突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色,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以夯实专业知识基础、提高实践创新能力、提升职业素养为目标,充分发挥课程体系在“三位一体”教育理念中的作用。

  3. 建设原则。坚持育人为本,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改革创新,加强职业伦理、道德规范课程建设。注重系统推进,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课程体系建设的根本依据,重视课程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产教深度融合,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课程体系建设,注重发挥在线教学、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等的协同作用。突出能力培养,课程建设充分反映职业领域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知识和能力要求,推进课程建设与专业技术能力、职业胜任力的有机衔接。

二、建设内容

  1. 优化课程结构。课程结构突出系统性、交叉性与实践性,体现多元化与个性化,一般按照模块设计,各课程模块之间考虑层次递进、相互支撑,可以包括基础课程、专业课程、职业素养课程、能力提升课程等。

  2. 完善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可参考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重点推动专业类别通识课、职业伦理课、基地实践课、行业前沿课、创新创业课、校友/行业专家课、案例课等课程的建设,鼓励开发与项目培养目标紧密结合的特色课程。

  3. 优选课程内容。课程建设考虑知识、技能和教学活动三个基本元素。根据社会进步的人才需求、行业发展前沿和研究生个人发展需要,优选课程内容,挖掘课程思政元素,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满足职业需求为重点,以综合能力提高为核心,综合平衡课程内容的基础性、前沿性、实用性和挑战度。

  4. 持续强化职业伦理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课程思政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作用,强化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将职业伦理等伦理课程列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课,鼓励院系交流共建,持续加强课程建设。

  5. 加强校友/行业专家课程建设。选聘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和教学能力的业界优秀校友和行业专家,与校内教师构建教学共同体。校内课程负责人与行业专家共同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共同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共同进行课程讲授。

  6. 有组织开展专业实践。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环节,实践过程应强化实践育人理念,鼓励以多种形式开展专业实践,有组织、有要求,注重过程管理,强调实践效果和质量。

  7. 推广跨专业实践基地课程。专业实践基地课程立足于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基于跨院系、开放的理念设计,全过程有目标、有组织、有考核组织开展,强调专业实践课程质量,鼓励将其作为专业实践环节纳入培养方案。

  8. 推动案例教学应用与开发建设。案例教学是促进教学与实践有机融合,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形式。各培养单位积极开发典型案例,开展案例教学,开发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案例;整合案例资源,分类建设案例库,做好案例的推广使用。

  9. 重视示范精品课和教材建设。重视师资队伍、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以示范精品课建设带动课程建设;引进国外优秀教材和编写国内高水平教材相结合;强化行业需求导向,推进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共同开设课程、共同编写精品教材。

  10. 丰富多元教学活动方式。教学活动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多种形式,突出创新思维、主动探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创新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发挥智慧教学环境,用好智慧教育平台,注重发挥在线教学、融合式教学、和实践教学等多种方式的协同优势。

三、加强课程指导和管理

  1. 完善建设机制。学校统筹课程体系建设,推动校级课组建设,增加课程开放度,加强课程交流和教学研讨,促进课程共建共享。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培养项目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在课程规划、质量保障等方面的作用,指导课程体系建设,监督课程教学质量。课程负责人是课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保障所授课程的质量。

  2. 严格课程管理。培养单位应严格课程设置审查,包括课程内容、组织形式、授课教师资格等方面;加强课程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评价,课程评价充分考虑学生的获得感,对于课程效果和质量未达到要求的课程应及时改进或停开。

  3. 强化条件保障。学校通过组织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针对特色课程建设拨付专项经费、加强课程建设经验交流研讨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不断加强课程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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